三弟和轩阳上课时,总是一个溜号,一个放哨。李思晓睡觉时,郑轩阳会帮她看着老师,老师走过身边,他用腿悄悄的碰一下李思晓。李思晓就坐起来精神一会。
那天课上,郑轩阳打了个喷嚏,天凉了,班级又开着窗户,轩阳便拿起了挂在椅子上的外套,刚准备穿,看见睡在旁边的“三弟”,轩阳想了一下,把手里的黑色外套轻轻的盖在了李思晓身上。
李思晓其实并没有睡着,她感觉到了身上多了一件外衣,突然心里暖暖的,郑轩阳竟然知道给自己盖衣服。
仔细想想,郑轩阳长得也蛮帅的,他的衣服有一种淡淡的清香,李思晓此刻脑补出了一部偶像剧,郑轩阳扮演着一个霸道总裁……
想到这,李思晓的睫毛抖动了一下,轩阳看见了,才知道她没有睡着,说时迟那时快,郑轩阳抡圆了手臂蓄力,“啪!”的一声拍在了李思晓的后背上。
“你有病啊!”李思晓一下从幻想中清醒,站起来大喊。
“你们两个,给我站起来!”政治老师被李思晓突然的嚎叫吓了一跳。
两人就这样站了一节课,李思晓看着郑轩阳脚上干干净净的球鞋,趁老师不注意使劲的踩了上去,碾压着。
郑轩阳疼的不得了,却又不敢吱声。
比疼痛更难忍的是,郑轩阳心疼自己脚上1000多块钱的鞋,就这样被踩脏了。
下课后,李思晓第一时间冲出教室,躲避着郑轩阳的追赶。
郑轩阳觉得委屈得很,明明好心给兄弟盖衣服,却发现她是装睡,自己想报复一下,还被踩脏了鞋。
快上课了,李思晓心惊胆战的回到了班级,谁知郑轩阳藏在了班门后面,李思晓刚路过自己,便从后面一把抓住了李思晓的小辫子,李思晓吓了一跳,一只手把着头发,另一只手打着郑轩阳。
可郑轩阳长得太高,李思晓怎么打也打不到。
“错没错?”郑轩阳笑的像个幼儿园的孩子,没太使劲的拽着李思晓回到了座位。
“我错了我错了,再也不敢了。”李思晓求饶。
“大声说三遍,我是张飞!”郑轩阳奸诈的笑着。
“你是张飞你是张飞你是张飞!”李思晓连忙答应。
“是你是张飞!你敢耍我!”说完又使了把劲。
“好好好,我是张飞我是张飞我是张飞,”李思晓虽然生气,但是毕竟头发在人家手里面,也只能乖乖认错。
吵吵闹闹中,又到了晚自习。
天变成了粉色,学校的夕阳总是特别好看,毕业以后,再没见过那么好看的天空。
那时候,我们都不明白为什么最美的风景总是出现在学校,出现在晚自习。
长大后才明白,那么多人的青春,能不美吗?
只有最美的景色,才能配得上最美的青春。我在灰烬中看到了光,在光里看到了你。
悲伤和希望,都是一缕光。
后来的课上,只要李思晓睡着,郑轩阳都会把自己的衣服给她披上,不管她是不是装睡。有的时候,会把正在自己身上穿着,还带着体温的外套脱下来,李思晓很喜欢那个味道。
郑轩阳也会经常看着睡着的李思晓,嘴角略带笑意。
一向吵闹的李思晓,只有在郑轩阳的面前,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少女情怀。
刘语琪也正在为申晨准备着礼物,她妈妈每天给她20元零花钱,她想给申晨买一件200多元的短袖,每天中午只能在班级里吃着泡面,这样一点一点的节省,终于攒够了钱。
周六休息日,刘语琪跳完舞来到了商场,她径直走了过去,来到二楼,她看中的那件短袖早就卖没了,刘语琪沮丧的离开。
她一边走着一边留意,终于又相中了一件差不多的短袖,申晨穿着一定好看,想到这,她毫不犹豫的掏钱付款。欣喜地抱着短袖离开了。
她坐车来到了申晨的校园,申晨在他们的“老地方”等着刘语琪,刘语琪把短袖递给了申晨,他有些没想到,这个女孩子竟然会给自己买礼物。
他直接脱掉自己身上的长袖,将刘语琪送的这件换了上去,果然,很是好看。少年感十足。
一棵棵树下,他们骗过了秋天。
刘语琪让申晨把长袖换上,怕他着凉,可申晨为了哄骗女孩子怎么会在意这个,他拒绝了。
两个人一起出来看了场电影,然后申晨将刘语琪送回了家。
江楠此时在道馆正在训练着,中场休息的时候,和奕辰视了个频。在道场的江楠,才是真实的自己,她努力,拼搏,和在学校里的形象判若两人。
奕辰知道,这是她的梦想,她最喜欢的事情,她为此付出了多年的努力。
奕辰,很荣幸能陪你走过这样一段路,以后你不管是大红大紫还是泯然众人,我都记得在那年的初夏到暮冬,我见证过你眼里有光并也认为前路有光的时刻。祝你,永远一帆风顺,永远是少年。
奕辰,我也不再是十五六岁了,我上课传的纸条,晚自习偷写的道歉信,夏天做的百香果汁,冬天织的帽子围巾,再也留不住你了。
记忆中是生气捶墙的你,为小事摔玻璃的我,无理取闹的我们。
但又或许是我记反,饭间楼道偷看你的我,穿宽大t恤给我带早餐的你,逃晚自习去江边看日落的我们,但也只永远停留在了十五六岁。
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梁奕辰这样的男友。
他有些胖,很可爱,大长腿,他不鬼混。他喜欢学习,读着重点高中。
他像个小男孩一样喜欢动漫里那些真挚的不可能发生的感情,骑着轮子特别薄的没有刹车的自行车,他背着吉他来接我上晚课,嘲笑我害怕他突然加速的样子,他喜欢夜宵,半夜找人聊天聊得漫无边际,第二天又完全忘了第一天跟谁掏心挖肺。
他当然会让我非常心碎,而且生气,但我想想又没有办法怪他,他16岁哎,跟我后来遇见的说要跟我一起扬名立万的人相比,真的就是个小男孩。
也不好讲那是不是爱,但是16岁过后你就没那么想跟人半夜翻墙了,那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不为名不为利活着的年岁。
我恨不起来他,他身上永留我轰轰烈烈年轻过的记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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