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好了可以看了!)
这货是美国人,可惜在美国算是人憎狗厌了。
她以前在美国玩的也是这一套……邪教!
美国虽然以前是全世界最发达,最开发的国家,可实际上他本质上一直是个保守主义横行的国度,其中宗教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。
美国拥有十分多样化的种族及民族,白种美国人占大部分,占总人口约三分之二,而约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的少数族裔多集中在沿海或都会区,拉丁美洲裔为一支人种分化广泛的民族,为少数民族中的最多数。美国人口约3.3亿。欧裔美国人占60%以上;拉丁裔约占17%,非洲裔美国人(黑人)约占13%,亚裔约占5%,混血约占2.5%,美国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约占1%,夏威夷原住民或其他太平洋岛民约占0.2%。通用英语。美国人约55%信仰基督新教,约24%信仰天主教,约2%信仰犹太教,约1.6%信仰东正教,约0.7%信仰佛教,0.6%信仰伊斯兰教,1%其他宗教,约16%无宗教信仰。
而根据《环球时报》报道,在世界发达国家中,美国因有1000余个邪教组织,被称为“邪教王国”。在重视“信教自由”的美国,不仅政府和议会没有就邪教问题采取特别的措施,从事邪教问题研究和保护邪教受害者的团体还会被告到法庭。
据美国知名邪教问题专家史蒂夫?艾歇尔估计,今天的美国大约有1万多个异端邪教团体,教众上千万。其中比较着名的有「人民圣殿教」(教徒集体自杀)、「大卫教」(多妻制,非法持有武器)」、「天堂之门」(集体自杀)、「曼森家族」(谋杀)、「科学神教」等。这些宗教组织大多兴起于上世纪60年代,有人认为当代美国没有多少新兴邪教了,其实不然,很多新邪教组织小型化,刻意保持神秘低调,往往不为人知。
那么,美国为什么盛产异端邪教呢?首先是宗教因素。美国是个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,教会组织遍布全国。全美约有50万个教堂,约96%的成年人相信上帝。不同的教派,有不同的上帝。这就给邪教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宗教土壤。
其次是社会因素。二战结束后的高出生率,使得60年代的美国社会承受了巨大的教育和就业压力,加上越南战争造成的社会创伤,当时青年人有失落感和被边缘化的感觉,他们自称为「垮掉的一代」,纷纷在传统的价值系统之外去寻求慰藉。许多邪教乘虚而入。
再次是外部因素。随着大量移民进入美国,犹太教、东正教、佛教和伊斯兰教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习惯等随之被带进美国。这些外来宗教,或独树一帜自成天地,或与本地宗教融合改良成一种新式宗教,成为邪教兴起的重要外部原因。所以,美国的邪教中,既有本地户,也有外来客。这些邪教组织除了诈骗钱财、组织集体自杀以及奸淫妇女外,还参与了贩毒、走私、暗杀、绑架等活动,有的甚至公然组织武装与政府对抗。
对此,美国政府当然免不了要打击,一般先采取行政手段。同时,政府积极支持新教各教派、天主教及犹太教等主流宗教,在政策、税收、场地设备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,以此来压缩邪教的生存空间。
从实际效果看,政府和民间的打击似乎不起什么作用。美国邪教的数量似乎并没有变少,而且,旧的灭了,新的或者旧邪教的变种不久又冒出来。以笔者所掌握的资料看,其剿而不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。
一是邪教门槛低。在美国,任何层次、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可以创立新的教派,只要你有足够的影响力能忽悠到教众,不需要申请,不用去登记。
琼斯在创立「琼斯教」(后改名为「人民圣殿」)时只有22岁。这个教派以1978年900多名信徒集体自杀而闻名于世。
67岁的科罗拉多州科男子詹姆斯?沃克在自创「上帝第五福音改革教派」时,是一名普通的前汽车厂工人。沃克只招女信徒,宣称只有和他发生性关系,将来才能上天堂。
被捕时,沃克已至少和1千名女信徒发生过性关系。其被捕原因,据说是因为拒绝了一名女信徒的求爱,该女子由爱生恨而报警。
二是社会阻力大。美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、政教分离。美国历史文化传统尤其重视对个人信仰及其相应权利的保护,所以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的反邪教行为,都面临着很大的阻力。
1993年围剿「大卫教」一战中,幸存的「大卫教」教徒及死者家属事后认为,美国政府应对袭击所造成的大量人员死亡负责,并提起诉讼,要求巨额赔偿。尽管最终判决认定,政府方面不对此负责,但诉讼过程消耗了政府大量的精力财力。
对民间反邪教组织来说,他们的处境更加困难。比如,他们对邪教成员实施的包括强制性拘留和或滞留,运用各种心理干预等手段,受到各方反对,美国教会领袖在国家宗教理事会专门通过一项决议,反对这些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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