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证明我没有夸大其词,我当场演示了一下,我把手机贴在耳边,对采访我的女记者说,你,你正在骂你们的台长是个王八蛋,因为你的情人在金心宾馆开好了房间等你,你好不容易跟你老公编好了今晚不回家的借口,却不得不在这里加班。
女记者像被人抽了一巴掌,脖子明显朝后缩了一下,仰着脸错愕地看着我,而我则得意地回望着她。她满脸通红,手里的话筒微微颤抖,嘴唇翕动着,可就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,她好像马上就要哭了。
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巴,接着转向穿着军绿色马甲的摄像师,“至于你呢,你正在盘算着晚上去哪家洗浴中心过夜,并琢磨着怎么能把花掉的钱换个名目拿到你们单位报销。”
摄像师的脸色马上变得铁青了,额角也隆起了蚯蚓似的青筋,他肩膀上的摄像机明显晃动起来。
我理都不理他,马上转向了站在摄像机后面,手里拿着稿子的编导,那是个三十多岁略有些秃顶的男人,他正用难以置信的眼神定定地望着我,看到我把脸转向了他,他的身体猛的一震,仓皇后退了两步,竟然迅速挤进了街边围观的人群,消失不见了。
这令我有点泄气,我朝着人群走了两步,既然那个编导躲开了,我打算随机指出一个观众,但就在我的手指缓缓在空气中划动,准备挑选出某个人时,令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,就像是一阵狂风迎面吹向了他们,就像一只恐怖的怪兽扑向了他们,所有围观的人脸上都流露出恐惧的神情,齐刷刷地向后面退去,然后转过身轰地四散而去,街边上只剩下几只鞋子。
我疑惑地抓抓头,茫然地朝左右望望,发现刚才聚在我身边的那些电视台的工作人员都跑得远远的了,躲在街角或远处的路灯杆后探头探脑的看我。
就是从那天起,我成了这座城市里最不欢迎的人,所有人都认识我,但只要我一走近他们,他们就会立刻逃开,就像我是一条毒蛇,一条疯狗,或一只禽流感的鸡,也有少数人不跑的,他们挥舞着菜刀朝着我大骂:别用你的破手机查我,滚远点,滚远点,否则老子砍你丫啦。
值得庆幸的是,只有我的妻子没有离开我,始终小鸟依人地陪在我身边,因为那天我一进家门她就跪在我面前,哭着承认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,既然她这么坦白,我就宽容地原谅了她。
在这座城市里我是没办法呆下去了,我决定举家搬迁到别的城市去,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生活。临走前的那个傍晚,我走在苍茫的暮色里,顺手把那只手机丢进了街边的一只垃圾箱,打算将它连同它带给我这些痛苦的记忆全部丢弃,可走出十几米远,我又改变了主意,返回去把它掏了出来。我决定还是把它彻底销毁,我想到这三十年来我也做过一些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事儿,万一它落到哪个认识我的人手里,那可就完蛋了。
我一直希望拥有一部数码照相机,从我知道这种东西的存在起,我就一直想拥有一部,昂贵的当然好,便宜得也行,可是在我对它朝思暮想的那些年里,即便全世界最便宜的一部对我来说也是昂贵。我买不起。
后来,我在街头遇到一个灰头土脸的人,那应该是十年前的事吧,也是我大学毕业后的头一年,那时候街上还没有现在这么多的人,他穿着深蓝色的外衣,上面左一块右一块地散布着油迹,他的眼神很亮,脸色微微发红,看起来既真诚淳朴又不怀好意,我记得他是在大风扬起的尘土里迎着我走来的,不知道是看中了我哪一点,他神秘兮兮地拉住我的胳膊,用近乎耳语的微弱声音询问我:兄弟,要不要相机。
“相机”这两个字像咒语一样把我定在了街边,我打量着他,注意到他的胸口有一团可疑地隆起,然后他把手伸进去,再拿出来,那团隆起就平复了,我看到他的手里多了一台银灰色的相机。
他和这台相机,很明显是一组不谐调的搭配,它的来历可能会有些灰色、甚至黑色的故事,但我管不了这些了,我毫不犹豫地掏出当月的工资买下了它。
十年前我买下了那台数码相机,对我来说是天大的一件喜事,我把它拿给的第一个人就是月茹。当时她还没有成为我的妻子,她成为我女朋友也是刚刚不久前的事。我们的爱情曲折得如同电视连续剧:刚上大学时我爱慕了她一年,直到她在大二那年跟了一位局长的公子我才死心,但大四快毕业时,局长公子出人意料地丢弃了她,她悲痛欲绝,我也为她伤心,但同时也掺杂着一丝不便告人的欣喜。我抓住了这次机会,终于走进了她的生活。
她美丽、丰满、多情,你该想到我的心情会有多么的激动。
我把相机拿给她看,她看了一眼就随手放在一边,评价它款式不够新颖,“我玩过好得多的。”她不屑地说。我知道她说的不是假话。
说是这么说,可她还是允许我用这台相机为她拍摄了一些照片,但令我尴尬的是,每张照片上都是一个容貌丑陋的女人,有点像她,但就是太丑了,整张脸变形得厉害,看起来不仅令人嫌恶,甚至令人伤心。相较她的美丽,这些照片实在是不着边际。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